船舶“岸電”新規將至,水運業影響深刻
?船舶“岸電”新規將至,水運業影響深刻
一項有關“岸電”的新規正在深刻地影響全國水運業,而為了推行這一政策,中央財政已連續三年通過車輛購置稅收入予以獎補。
這項新規要求,具備岸電受電設施的船舶,在沿海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內具備岸電供應能力的泊位停泊超過3小時,或者在內河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內具備岸電供應能力的泊位停泊超過2小時,且不使用有效替代措施的,應當使用岸電。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由交通運輸部起草的《船舶靠港使用岸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目前正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8月30日。
這項新規是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港口法》《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我國加入的國際公約等制定的。
征求意見稿要求,碼頭工程項目單位、港口經營人、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者、碼頭岸電經營人、船舶等應當落實國家生態文明建設和大氣污染防治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的要求,建設岸電和受電設施,按規定供應和使用岸電,并接受負有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按要求建設和使用岸電設施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有權責令限期改正。
“交通運輸部大力推廣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已經推動出臺了允許港口企業等岸電設施運營企業收取電費政策、岸電價格支持政策。”7月23日,交通運輸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任新聞發言人孫文劍在例行新聞發布會說。
交通運輸部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中央財政于2016~2018年通過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對沿海和內河港口岸電設備設施建設和船舶受電設備設施改造項目予以獎補,三年來共安排車輛購置稅獎勵資金7.4億元,支持靠港船舶使用岸電項目245個,已建岸電系統接船數量約5萬艘次,使用電量5.87億千瓦時。
船用燃料在燃燒過程中會向大氣排放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和顆粒物(PM),這些排放物將對生態系統造成嚴重影響,并對人類的健康產生不利影響。船舶靠港大氣污染物排放占整個港口排放的60%~80%,對港口周邊環境影響較大。
研究結果顯示,在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和長江等沿海沿江港口規模較大地區,船舶排放是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
深圳是我國較早對船舶使用低硫油和岸電進行補貼的港口城市,《深圳市綠色低碳港口建設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對船舶使用低硫油進行實質性補貼,通過鼓勵性措施減少靠港船舶大氣污染排放。2015年3月實施至今,深圳市已累計發放船用低硫油補貼8329.11萬元,發放岸電補貼7555.68萬元。
第一財經記者在浙江省湖州市國家內河水運轉型發展示范區內看到,多艘散貨船正在通過岸電為船舶供電。
“很方便,電價也不算貴。和原來燒油比起來,費用省了一半。”船主金蘇明告訴記者,有電卡,也可以掃充電樁上的二維碼。“晚上也能安心睡覺了,過去燒油時,總是擔心水箱燒干。”
湖州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長桂立君介紹,湖州市計劃“十三五”期間,總投資5330.4萬元,改造、建設和新建89座碼頭的岸電設備,建設標準化智能岸電樁362個,基本實現湖州航區岸電全覆蓋。截至目前,全市累計建成岸電設施273套(其中標準化智能岸電樁162套),實現水上服務區及63個大型碼頭全覆蓋,僅服務區兩年來用電量就達13.7萬千瓦時。
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發展處調研員任長興告訴記者,截至今年1月,浙江省已實現所有11個通江達海地市船舶排放控制區全覆蓋。截至2018年底,累計完成750余套岸電設施建設,其中高壓岸電13套,重點碼頭專業化泊位完成110個泊位岸電設施建設,岸電建設走在全國的前列。
“岸電的使用有力地促進了節能減排。去年浙江全省岸電使用量突破500萬千瓦時,減少船舶二氧化碳排放3500多噸。”任長興說。
“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和低硫油具有很大的社會效益,理想狀態下也能實現經濟效益,而環保高壓下使用岸電和低硫油也是大勢所趨。”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院節能中心節能減排技術研究室主任李海波說。
針對目前岸電使用經濟效益差、各方積極性不高的情況,李海波建議制定船舶靠港使用岸電的補貼政策,使用岸電補助與油價掛鉤、固定費用與使用率相結合,多用多補,不用不補。同時,研究提出分階段、分區域、分類型的岸電管理使用部門規章,試點在重點地區強制使用岸電。